设立保安押运公司条件
1、拥有必要办公场地、防护设施和符合标准的专用护运车辆;提供守护、押运服务的,还应当具有十辆以上符合《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且经公-安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专用运钞车;
2、注册资金在一百万元以上;
3、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四十名以上;
4、建立健全符合守护押运服务要求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支(弹药)保库 (室、柜)及其安全防范设施,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支使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有关公务用管理的规定。保安服务公司设立提供-装守护、押运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子公司应当具备前款规定条件;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保安押运分公司或者押运分部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前款规定条件。
办理条件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服务范围;
(二)有符合规定并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设备、设施;
(四)有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和技术人员;
(五)法定代表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的法律水平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
(六)设立企业法人的其他条件。